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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体育【看经济】打造金融兴农“新引擎” 海峡银行“一行一特”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
业义不容辞的使命与责任担当。立足新时代、助力新发展,在加强自身转型发展的同时,业如何锚定服务实体经济主航道,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华财经推出系列报道,展现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实效。
新华财经北京8月22日电(刘润榕、王淑娟)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需要金融活水源源不断的支持。新华财经近期调研采访海峡银行获悉,近年来,海峡银行持续加大的信贷投入力度金融。截至2023年6月末,海峡银行涉农贷款余额为333.84亿元,较年初增加31.89亿元,增速10.56%。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80.09亿元,较年初增加7.66亿元,增速10.57%。
融资难融资贵、缺少融资抵押物……这是“三农”金融服务的难点。海峡银行通过“一行一特”模式,创新业务和产品机制,进一步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海峡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地方中小银行,将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
据悉,海峡银行坚持推进工作,年初制定普惠涉农贷款计划,从信贷规模、财务资源配置、行内转移定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实现涉农普惠贷款稳步增长。
依托区域特点,有效解决农民缺少融资抵押物难点,海峡银行推出“惠农贷款专案”,推动县域机构积极探索涉农信贷服务发展模式。持续推进个人渔船抵押贷及以“两权”抵押为主的“小康贷”助农贷款,截至2023年6月末,个人渔船抵押贷款近80户、贷款余额超2亿元,“两权”抵押贷款近30笔、贷款余额超2000万元。
主动下沉重心,加大客户拓展,积极培育“首贷户”,提高乡村振兴服务的覆盖面。海峡银行实施“首贷户”融资绿色通道及优惠定价,设立首贷窗口及首贷热线,提升“首贷户”服务质效。截至2023年6月末,发放“首贷户”贷款141户IM体育、金额13.75亿元。
依山傍海,福建拥有多个世界级港口。水产品加工是当地农业的一大重点产业集群,针对出口水产加工行业,海峡银行推出了“海信融”产品,解决了优质水产加工出口企业客户因抵押担保等条件不足、无法授信的难题,立足水产加工出口企业行业地位和认定、经营历史、出口报关规模、监管分类等数据和信息,将出口贸易环节与融资相结合,满足企业生产备货出口的融资需求。该产品上线万元的信贷支持,切实解决福建省出口水产企业的融资需求。
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灵活应用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技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功能。海峡银行推广“一贷通”小程序,将服务触角进一步延伸,做到依托线上服务让农民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系统多跑批,不断提升互联网获客能力和数字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在续贷服务上,探索线上续贷服务,不断增强线上渠道的便捷性。
当前,国内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仍处于探索的起步阶段。作为地方城商行,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海峡银行结合福建当地“一县一品贷动‘闽’生”专项行动,创新服务模式,推出以地方农业主导产业为服务重点的“惠农贷款专案”,进一步强化农村普惠金融供给。
紧密围绕福建当地“海洋强省”“海洋强市”建设,海峡银行持续强化“海洋金融”特色。据悉,海峡银行紧跟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以海洋渔业的水产养殖产业链为基础,深入探索公私联动营销模式,复制推广“政银企+农户”金融服务方案,开展“一行一特”模式下的区域定制型涉农信贷服务,助力当地蓝色扬帆起航。
海峡银行重点挖掘宁德沿海区域涉海特色业务,经多次走访宁德市渔业协会及大黄鱼养殖户处调研,在宁德地区推出支持大黄鱼养殖产业发展的“黄鱼贷”一行一特专属金融产品,通过制定差异化、特色化的授信服务流程,为黄鱼养殖客户开通绿色通道,极大地缓解了客户的资金压力,支持发展。
“黄鱼贷”产品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创新贷款核额模式,通过统计养殖框数,既测算出了养殖成本投入,又依据收渔价格估算出了养殖户未来的还款能力,结合养殖户日常资金结算特点,简化了对养殖户办理手续,以审批快、手续简便为特点。目前已累计为252户大黄鱼养殖户提供授信近2亿元。
此外,海峡银行经过充分走访、调研福建连江县,针对当地鲍鱼养殖户设计了兼具批量化、标准化、政策性特征的“银企担”合作金融服务产品,打通产业链产销通道,为当地鲍鱼养殖户提供了省时、省力、省成本的融资产品。
作为一款“公司+农户”产业合作惠农贷款,“鲍鱼贷”在引入国有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贷款综合成本整体低于同业鲍鱼行业相关贷款产品利率定价,有效降低农户生产经营成本,助推产业链稳步发展。目前已累计为110户鲍鱼养殖户提供授信近1.7亿元。
未来,海峡银行在服务乡村振兴领域有哪些新规划、新举措?海峡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一是推进农业相关产品运用。积极推广个人渔船抵押贷、“黄鱼贷”“鲍鱼贷”“海参贷”以及“海产贷”等农业相关产品,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类型、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承贷主体;针对其生产经营周期,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加大中长期贷款、循环贷款的投放力度。探索创新“农业生产托管贷”“农业产业化联合贷”等专属产品,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联合经营提供融资支持,助力农业生产降本增效。
二是推广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针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积极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开展以农业龙头企业为核心、以新型合作社为重点服务对象、农业龙头企业为合作社贷款进行担保的供应链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