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出台十九项措施 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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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出台十九项措施 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出台十九项措施 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10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出台《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服务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六方面重点工作明确19项具体举措,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优化金融支持结构,全力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支持产业振兴,大力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龙江制造”向“龙江智造”转变,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打造旅游度假胜地和冰雪经济高地,助推“冷资源”变“热经济”,提高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构建具有龙江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出台十九项措施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实施意见》明确,要全面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粮食生产金融供给,努力实现涉农贷款余额稳定增长,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创新现代化的农业金融服务,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助力当好国家粮食“压舱石”。

  《实施意见》要求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全面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优化对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服务,加强对边境地区金融支持,构建全省“买全俄卖全国、买全国卖全俄”经贸格局,助力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

  《实施意见》指出,要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序压降地方债务,推动房地产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大力推进不良资产处置攻坚战、持久战,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运用金融债委会机制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助力维护龙江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

  《实施意见》明确,要全面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简化业务流程,主动向实体经济让利,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面加强金融清廉文化建设,助力激发振兴发展动力。

  《实施意见》要求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群体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重点基础设施修缮重建等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质效,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加大预赔付力度,助力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此外,《实施意见》还细化了保障措施和监督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举措有效落地。

  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紧紧围绕三大任务持续发力,助力建设“六个龙江”“八个振兴”成效显著,IM体育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风险有效缩减,各项监管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23年9月末,黑龙江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2.7万亿元,同比增长4.7%;保险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金额82.5万亿元,同比增长57.4%;累计处置不良贷款113.4亿元。(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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