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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金融圈!一连两起私募跑路
近期,洛克资本跑路事件、华软新动力踩雷事件震动了私募圈乃至整个金融圈,引发市场对私募基金投资风险的空前关注。
有着VC机构光环、号称投资近百家企业的洛克资本,如何转身就跑路?管理规模超过160亿元的头部FOF——华软新动力作为受害者,为何会踩雷跑路的量化私募?
对此,券商中国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梳理两起私募案件的爆雷始末以及对行业的冲击。其中,华软新动力的踩雷牵涉多家机构,还涉及私募托管人的责任和复杂的产品嵌套问题。此外,作为投资者,应该如何识别“伪私募”避免踩雷?
值得注意的是,一连两起私募跑路事件,也给私募行业敲响了警钟,私募基金的监管正在面临新的问题,多家头部机构建议进一步优化私募监管。
11月24日晚,证监会迅速行动,对杭州瑜瑶、深圳汇盛等私募机构立案调查。
梳理洛克资本跑路事件的始末,并结合多个投资人反馈的情况看,不难发现从开始成立到最终爆雷,洛克资本采取的模式,有着承诺高收益、明股实债、不托管等典型的“伪私募”特征,与过去多起以私募名义非法吸存的跑路事件十分类似。
对于该案的最新情况,券商中国记者从东莞新和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立案调查,近几日有不少投资者陆续报案并填写材料。
券商中国记者从接近洛克资本的人士处获悉,洛克资本今年初曾将东莞办公室的投研团队调至深圳,部分老员工因此离职。本次洛克资本的老板张颖豪的跑路没有任何征兆,11月11日前他还在深圳办公室办公,当晚在公司交流群里留言“我走了,你们保重”时,刚开始很多人还觉得这件事是假的,直到后面事件不断发酵。
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公司不少员工都被叫去协助调查,其中一些关键人物已被警方控制。洛克资本早期在东莞有一个募资团队,针对高净值客户,投资人基本是个人。“大家投的份额并不是很高,几十万就能投了,公司给到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非常高。”今年初,洛克资本隆重举办了十周年庆典,现场邀请了400多人到场。
据记者了解,在张颖豪失联后,不少洛克资本的员工也是一头雾水。由于部分员工帮助洛克资本募资,或者将投资项目介绍给客户,现在不少客户找他们负责,部分员工甚至找到律师咨询自己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从多名投资人的反馈来看,洛克资本一方面用知名创投机构来包装自己,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承诺高收益募集资金,不少资金甚至都没有托管,更有大量的明股实债合同。
据一财报道,多名投资人购买洛克资本的产品,主要是通过亲朋好友的介绍。洛克资本不仅“产品”收益高,而且兑付及时,从而逐渐积累了大量忠实客户,有些投资者甚至通过贷款、借钱等方式筹集资金进行投资。最开始的项目收益率最高到14%左右,目前大概在6.5%到11%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洛克资本与投资人签订的大多为合伙协议,部分合同还明确约定,投资资金不进行托管,并且卖的是“固收产品”,资金却流向了股权合伙企业,即为“明股实债”合同,名义上为合伙股权投资,实际上为借贷性质,承诺兑付本金利息。
有行业人士表示,从洛克资本的高息募资、借新还旧,到最后卷款跑路,这种操作方式属于典型的非法集资诈骗。不过,该案件最终还需要警方调查后定性。
深圳多家创投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洛克资本在创投圈并不知名,之前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该起跑路事件对私募行业冲击并不大,但对具体的投资者则是巨大的悲剧。
“洛克并不属于私募行业的代表性机构,就像存钱存到了假银行导致血本无归,不能说银行业就被重击了,归根结底是被骗了。”深圳某创投机构合伙人表示。
相比之下,管理规模超160亿元的国内头部FOF华软新动力踩雷事件对行业冲击更大。综合多方信息看,背后是深圳汇盛、杭州瑜瑶等多家私募以量化为名对外募集资金,最终下投至上海磐京的无托管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里的资金账户是公司法人账户,到账后被挪用。今年11月,杭州瑜瑶等私募陆续跑路,上海磐京相关人员被控制、产品净值断更,整件事才得以曝光。令人惊讶的是,上海磐京去年9月已被协会注销,今年2月因涉嫌私募违规被上海证监局立案调查。磐京实控人毛崴曾多次被监管部门调查和处罚。
本月14日,华软新动力对外公告称,投向深圳汇盛的私募产品因对方发生违约导致兑付困难。除华软新动力外,该事件还涉及多家信托、券商托管和上市公司,牵涉面很广。19日晚间,上市公司郑煤机公告,其认购的3亿元信托产品面临兑付风险,公司已提前赎回2956.34万元,其余存在无法按期兑付、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还有一些知名机构作出了澄清和说明。头部FOF私募广金美好上周五声明称,公司没有任何产品和资金投向杭州瑜瑶、深圳汇盛、磐京股权投资等与舆情事件相关公司管理的产品,公司所有产品运作正常。另一知名私募珠池资产也在本周一发布了类似的公开声明。
“很多资方都在抓紧摸排,排查资产是否存在多层嵌套和风险,要求产品管理人提供四级估值表(可以看到完整持仓)。由于之前爆雷事件里出现估值表造假的情况,大家会更加关注数据源的可靠性,机构对于FOF类产品的投资总体有所收紧。”华东一家机构人士表示。
11月24日晚,证监会迅速行动,组织证监局、基金业协会等开展核查。初步判断,相关人员控制杭州瑜瑶深圳汇盛等多家机构,多层嵌套投资,存在虚假宣传、报送虚假信息、违规信披等情形,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另据了解,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控制涉案人员。证监会将做好沟通衔接,积极稳妥推进风险处置。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私募圈近期接连发生风险事件引发关注,引发了行业对管理人遴选、多层嵌套投资、托管人职责的大讨论。
在“杭州量化跑路”事件中,百亿私募、上市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人不幸踩雷,令人唏嘘。就此,前述华东机构人士提出了三方面问题:
一是私募整体管理和内控能力有待加强。这两年一些私募规模发展很快,但内控相关流程、制度建设,与公募相比还有明显差距。
二是机构投资者要做好对私募管理人的尽职调查工作。表现突出的量化产品一般都很抢手,有效规模和时间也有限,但不能因此放松对管理人的尽调和跟踪。对量化管理人的尽调专业性较强,不能仅看净值曲线、要做全面尽调,尽调完成后、投前还要观察其投资逻辑、业绩曲线和市场表现是否一致。
三是托管机构在从事相关业务时也应更加审慎。IM体育平台部分托管机构对于私募产品嵌套的认定口径宽松,托管合同里通常约定如产品存在下投、由管理人自行监控,虽然从法律角度划清责任,但当产品出现严重风险事件时,情理上大家很难接受托管免责。
“最近发生的几件事应该说都是极端个例,提醒我们在投资各个环节都要更严谨。长远来看,会加速私募行业的优胜劣汰和进一步规范。比如以前很多管理人不愿给资方提供高级别估值表,现在答应至少会按月给,管理人在保护策略私密性前提下对投资人更加坦诚。此外,还会倒逼私募重视内控建设,监管可能也会更趋审慎,从而对私募违法违规形成威慑力。”上述华东机构人士还指出。
至于洛克资本这样的跑路事件,则为个人投资者敲响警钟。上述深圳创投机构合伙人指出,投资者一方面要看基金经理过往的投资案例,一个基金的周期是五年,很多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都没经历过一个完整周期,甚至有的过往投资案例是编出来的;另一方面,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查看相关信息,私募基金的备案登记信息都是公开的,可以了解投资的基金产品是否有备案和托管,并了解基金经理的过往履历,交叉验证就能拆穿很多“伪私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承诺高收益、承诺保本保收益的私募,大部分都有问题,尤其是股权基金还承诺兑付本金利息,往往都是明股实债基金,一些管理人会通过多层嵌套的投资,规避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导致基金有被挪用或者直接跑路的机会。此外,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是100万元,要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条件,监管还要求购买产品时双录,即录音录像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朱小磊律师表示,一方面投资者应如实提供适当性信息。IM体育平台投资者应根据个人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风险评估等级的投资产品,切不可为了获取高收益规避适当性审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甚至由销售人员代为填写相应信息。
另一方面投资者应增强风险意识。对于管理人的收益承诺要能够理性对待,只要是私募基金,就会有商业风险,坚持“卖者尽责 ,买者自负”的理念,加强对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市场形势等情况的了解,积极行使知情权,要求管理人履行说明义务。
2014年,私募基金开始实施备案登记制度,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十年。
不过,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在募集、备案、基金运作和投资等方面,不少风险逐步显现,如以私募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向不具备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兜售产品、对投资者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等,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利益输送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过去几年,私募基金的监管不断完善。今年以来,一系列制度和法规陆续出台。今年5月1日,《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要求,管理人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私募基金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私募法人或高管要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行业的进入门槛提升,监管的扶优限劣政策不断升级。
2023年9月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是私募基金领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意味着中国私募市场将迈向更专业、更规范、更透明的方向。
近十几年,私募领域在监管的大力规范下得到了有效的治理。但一连发生两起私募跑路事件,尤其是华软新动力的踩雷,出现的多层嵌套投资等情形,意味着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也面临新的问题。不少头部机构表示,希望进一步优化私募监管体系的同时,也通过法律法规及技术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扶优限劣的目标。
某百亿私募FOF相关负责人表示,站在资金方的角度,支持加强行业监管。他建议,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托管外包机构和经纪商的权利和义务。托管可以向持有人提供不低于周度的份额净值,目前有部分私募基金只提供月度估值,不利于持有人及时发现风险。同时,在基金合同中明确,托管和外包机构须直接和经纪商对接持仓数据,对基金产品进行日度独立估值,禁止托管外包机构直接采用管理人的估值,防止估值造假。
“按现有基金合同约定,托管机构和经纪商没有强制平仓权限。建议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当私募基金净值触及预警和平仓线而管理人没有及时按基金合同操作时,托管机构和经纪商必须按基金合同要求进行平仓操作,以保证持有人利益。”上述百亿私募FOF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私募产品的流动性问题,一家上海头部机构表示,开放式私募基金向产品投资者提供周度或以上赎回开放频率,不能有锁定期或封闭期,以便于FOF机构根据市场状态和基金运作情况做主动管理。同时,须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持有流动性低于周度/月度/季度等的资产的持仓上限。
在私募产品嵌套方面,上述百亿私募FOF相关负责人认为,应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第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只能下投有托管资质的托管机构的基金、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第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得下投非证券市场投资标的(非标信托产品、股权基金、项目融资等);第三,持有人有权要求私募基金托管机构提供穿透到底层的各层级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三级估值表;第四,同一管理人的募集层产品投向投资层产品的,募集层产品基金合同须明确所投投资层产品名称。
此外,上述上海头部机构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不少只对内部员工、股东开放的基金产品,建议不得区别对待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全面检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有优先交易自营产品的行为。
朱小磊也建议,监管部门需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则,严格监管。对于投资者,监管部门需要制定更为细致的适当性审查规定;而对于管理人则需要细化其管理义务标准,严格落实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作为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对金融强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相信随着金融监管的不断加强,金融体制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的不断优化,私募基金行业必将走上高质量发展道路,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朱小磊说。